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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违法共享电单车“野蛮生长” 管理办法千呼万唤难出

2018-07-31 15:22   浏览次数:

  “看到大街上有人骑着共享电单车,后面还带着人,飞一样乱窜,看起来真是令人担心,这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该让谁来承担责任呢?。”

  “最近好像共享电单车越来越多了,好多都叫不上名字,但是没有牌子应该不合适吧。”

  近期,关于共享电单车的话题再次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市民毛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共享电单车再不明确管理办法,任由其野蛮生长,将来会引发一系列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按照毛先生的说法,记者利用多天的时间对宁波街头的电单车进行了走访。在鄞州银泰城周边南门,有不少电单车,虽然放得不是那么整齐,但至少有四、五家不同的品牌。

  前天下午,记者看到,这些共享电单车其中有一款,看上去像是脚踏的白色自行车,但仔细观察,会发现坐垫下方的座管很粗,装的是隐藏的电池。还有一种黄色共享电动车名字的叫小遛,车子看上去很大,与家用电瓶车差不多,但是没有脚踏设备。就在记者采访时看到,有人骑着这种电单车,后座带着人很拉风的扬长而去,根椐交通法规,电动车是不允许载人的。

  

 

  街头违法载人的共享电单车

  这些共享电单车牌照也没有统一的标识,有一部分上的是白牌,还有一部分是黄牌,也有的甚至没有牌子。这也令不少市民摸不着头脑。

  电单车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上路呢?据交警部门介绍,电动自行车的牌照分为两种,防盗备案牌照(白底黑字,俗称的“白牌”)、电动自行车牌(黄底黑字,俗称的“黄牌”)这两张牌照的区别还是挺大的。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只有到交警部门注册登记后才取得合法的上路权。智能防盗登记是财产登记,只对车辆的财产进行登记;是为了预防盗窃、打击盗窃活动和财产发还。防盗登记后并不是指可以安心上路了。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备案不涉及交通管理方面车辆性质的认定。

  

 

  

 

  街头无牌的共享电单车

  也就是说,上了“黄牌”才是上路权的登记,按规定是必须要上的;而“白牌”以自愿为原则,只是对车辆的财产进行登记,为了预防盗窃根据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交警部门号牌的,可以处50元罚款。如果骑未上牌的共享电单车被查,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

  记者还从宁波市交警局秩序处了解到,从去年底以来,宁波就禁止对共享电单车上牌。从某种意上来讲,凡是去年底以后进入宁波市场的电单车都是非法的,如果发生了意外事故,消费者的维权将遇到很多困难。

  违法生存野蛮生长

  “其实,宁波市场上的共享电单车有很多问题需要破解,例如有的公司连最基本的“电子围栏技术”都没有,有的公司投放的车辆严重超标,并且还能带人,给管理带来了相当大的难题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说。

  据了解,目前各平台在宁波市场上投放的电单车,均属于电动自行车产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三第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技术标准。根据交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车型,也可在“宁波交警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相关网站上查询到。

  

 

  刚刚进入宁波的芒果共享电单车

  在宁波市场上,享骑、雅兔等部分电单车是有牌照的,其上牌信息也可以在相关网站提供的目录上查询到,但某些平台大部分则使用的是目前正在推广的“白色”防盗牌照,其上牌信息却查询不到,更有一些平台则是既无牌照,也无法查询到相关的上牌信息,属于典型的“黑车”上路行驶。

  

 

  街头无牌共亨电单车

  该业内人士还建议,宁波当务之急应该吸取外地的一些经验,对各家共享电单车企业做出规定设置“电子围栏”技术,通过设置虚拟停车区域,倡导有站无桩的“定点停车”理念,用户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还车区域内才可以结束计费。同时,共享电单车企业应购买专业保险,当用户在骑行共享电单车时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则可以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呼吁早日出台管理办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11日,我市相关部门做出规定,暂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的新增投放。至今已经将近一年过去了,但是新管理办法已然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街头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

  由于无法从源头上控制,更有一些公司仍将大量的共享单车(电单车)偷偷投放市场,其中还包括一些新增的品牌,例如“哈罗”共享电动自行车自今年7月4日开始在宁波市场大量新增车辆,“芒果”共享电动自行车也在今年7月25日左右新进宁波市场,类似企业的违规行为加速了市场乱象,严重破坏宁波地区的交通秩序,对创建文明城市造成了重大阻碍。

  发稿前,记者再次向交通和交警及城管部门询问新的管理办法出台日期,依然是不得而知。

  业内人士建议,现在共享单车(包括电单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相关部门总不能这样一直“放任不理”,呼吁尽快出台相应的行之有效的法规,使期有法可依,以规范整个市场的健康、文明发展。

  记者 边城雨 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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