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六月,热浪来袭。在浙江杭州高铁站,大批穿着醒目“品字标”的志愿者,忙碌的向来往旅客介绍着浙江的先进公共品牌,整个候车大厅弥漫着一股红色的风潮,恰如当前的浙江大地,一场轰轰烈烈的品质革命,依托“品字标”公共品牌,如火如荼的蔓延着。
为加快推进“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增强浙江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共同下发《关于开展“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由此,“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由制造业拓展到农产领域走出了新的实质性的一步。通过“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及特色品牌转化、自我申明+承诺、第三方认证等建设模式,今年,浙江将诞生首批20个“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
纾困
“品字标”向农产进发
浙江是国内农、林、牧、渔各业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农区,是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首个试点省,也是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大省,农产品种类繁多且品质优良。近年来,浙江将统一品牌作为推动农业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努力破解“有好产品、缺大品牌”这一难题,“丽水山耕”等农产品品牌应运而生并初显成效。
然而,从目前大多数农产品来看,浙江农产品尚存在品牌影响力不够、层次不高、不能很好地体现浙江农产品特色等问题,不少优质农产品还处于酒香巷子深、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初始发展阶段。
结合“品字标浙江制造”的成功发展经验,2018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把“品字标”打造成浙江区域公共品牌的统一标识,将“品字标”由制造业拓展到农产、服务等领域,建立“品字标农产”、“品字标服务”、“品字标建造”等子品牌,这标志着浙江品牌建设进入了推动全方位产业升级的新阶段。
标准是衡量产品质量好坏的技术指针和标尺,为确保“品字标农产”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018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进行了大量前期研究,向省内种植、养殖等领域的相关行业部门、科研机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广泛征求了意见。几易其稿,去年8月,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品字标浙江农产”评价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认定、基本要求、管理体系、生产管理、供应和服务管理等方面要求,明确了“品字标浙江农产”绿色、生态、优质的品牌定位和生产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良的企业特性,同时明确,“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认定应遵循绿色生态理念贯穿始终、先进管理思维全面导入、农产品信息全程可追溯以及社会责任全面履行等四方面原则。
目标
走出浙江特色农产品品牌发展之路
在此基础之上,尽管年初开始的新冠疫情一直肆虐全省,给各项工作开展带来不少难题,但“品字标农产”配套标准、培训宣传及品牌保护等品牌建设工作节奏并未放缓。经过大半年时间的反复商议对接,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浙江各地各级市场监管局和农业农村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托特色农业资源、产业,以“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为抓手,强化运用市场监管手段和品牌运营措施,着力打造优质、安全、绿色、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产品品牌品质,增加有效供给,实现产业链升级,走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发展之路。
为此,《通知》要求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等基本原则,出台“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培育框架指南,引导品牌建设有序推进,重点围绕蔬菜、水果、茶叶、畜产品、水产品、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培育创建一批“品字标”品牌企业和产品,带动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生产布局,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通知》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以 “主要(特色)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为建设对象,以特色品牌转化、自我申明+承诺、第三方认证等为建设模式的“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发展新格局。持续优化“品字标浙江农产”培育框架指南,每年培育“品字标浙江农产”企业不少于20家。
利好!
享受“品字标浙江制造”同等政策
《通知》鼓励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产品品质的农产品品类;管理机制健全、区域影响力较大、惠农效应显著的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以及符合《“品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 第4部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评价要求》(以下简称《评价要求》)关键条款要求的农产品企业参加认证。
要求各地各级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根据“品字标浙江农产”重点培育品类目录系统摸排辖区内产业情况,原则上1个品类征集培育企业(组织)不超过2家。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重点培育企业(组织)开展宣贯培训,要求企业积极对标《评价要求》持续提升管理。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制定发布年度“品字标浙江农产”标准立项计划,组织开展“品字标浙江农产”产品团体标准研制。培育清单内企业(组织)可通过省品联会网站申报平台按照特色品牌转化等三种模式进行品牌授权。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具体负责全省“品字标浙江农产”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品字标浙江农产”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本市、县(市、区)品牌发展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品字标”区域品牌建设长效机制。各地要加大对“品字标浙江农产”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政策支持,享受“品字标浙江制造”同等政策。省市场监管局将“品字标浙江农产”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纳入对各市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加快制定和完善“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权益保护规章制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品牌质量、信誉和形象的同时组织新闻媒体精心策划,开展“品字标浙江农产”区域公共品牌公益宣传,讲好“品字标”农产品品牌故事,提高“品字标”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营造“品字标浙江农产”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水果、蔬菜、茶叶、畜牧、水产、中药材等7大类21种农产品类已率先被列入2020年度“品字标浙江农产”重点培育品类目录。
链接:“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三种授权方式
1.“特色品牌转化”模式:申请企业(组织)具备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认定等农产品特色品牌荣誉且在有效期内的,在提出申请后,由省品联会直接发放“品字标浙江农产”公共品牌授权证书。
2.“自我声明+承诺”模式:其他申请企业(组织)可开展对标自评和检测认定,通过申报平台提交证实性材料后,申请“品字标浙江农产”公共品牌授权。
3.“第三方认证”模式: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指导现有认证机构,常态受理认证申请并组织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企业(组织)和产品,授权其使用“品字标浙江农产”公共品牌。